陇政办发〔2022〕6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省、市在陇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陇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陇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设置的通知》(陇编委发〔2021〕12 号)和《中共陇西县委办公室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陇办发〔2021〕73号)精神,“陇西县综合执法局”更名为“陇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简称县城管执法局)。现刻制“陇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印章壹枚,即日起启用。原“陇西县综合执法局”印章同时废止。
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陇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印章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