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启动以来,陇西县严格按照《甘肃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嘉峪关、定西市级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定西市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精神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作为,广泛实践探索,试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领导靠责任,组织保障坚强有力。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分管领导和县政府各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和编办、法制办、行政执法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及督促指导等工作;领导小组在县编办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职能划转、机构归并、人员调整等工作任务。及时组织县编办、法制办、人社、行政执法等部门深入相关乡镇、部门调研,在广泛听取乡镇和执法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陇西县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综合执法试点的基本原则、重点工作及运行保障机制等相关内容。同时,为确保试点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就《工作方案》涉及的执法权力事项整合、机构人员编制设置等重点内容,先后多次与市法制办、市编办等部门汇报衔接,对《工作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实现了市、县试点目标任务的有效对接,确保了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整合职能建机构,执法能力全面提升。按照省、市综合执法试点“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的总体要求,在广泛深入调研、认真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整合执法机构,全面优化执法队伍,将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县综合执法局,撤销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属违章建筑稽查大队、市场管理执法大队等内设机构,将行政执法职权全部划转的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水政监察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等6个行政执法机构予以撤销,全部整合到县综合执法局,设置市容环境卫生监管、城乡规划监管、市场监管、农牧林业监管、水利水保监管、国土资源与乡村道路路政监管6个执法大队,将城市管理、农牧林业、交通水务、国土资源等领域112名执法人员划转到县综合执法局所属的6个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总数达到142名,为深入开展综合执法奠定了坚实基础。乡镇综合执法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总体要求,整合乡镇食药监所、国土资源所、工商管理分局(所)、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管理站)、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执法职能以及医药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乡村道路路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在各乡镇设立正科级建制综合执法所,配备所长1名,副所长1名,内设食品药品、工商、国土资源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交通运输、农林水牧、文化卫生6个监管室,全面实行综合执法,有效解决了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的问题。人员配备上按照“人随编走、全员保障”的原则,一类乡镇综合执法所不少于24名、二类乡镇不少于22名、三类乡镇不少于20名的标准配备执法人员,其中巩昌、文峰、首阳等执法任务量大、监管范围较广的乡镇执法人员均达到50名以上,保证了执法工作需求。
三、加大投入夯基础,阵地建设不断完善。为确保综合执法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在乡镇综合执法所组建之初,县财政专门为每个乡镇安排5万元的启动经费,用于乡镇综合执法所执法阵地建设和办公设备采购,确保了各乡镇有人员执法、有经费办事、有场所办公。县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先后安排专项经费300万元,用于县综合执法局和乡镇综合执法所购买执法执勤车辆、制式服装、执法纪录仪等执法设备,有力保障了综合执法工作需要。为有效解决暴力抗法造成意外伤害的问题,在县公安部门及时出警处置的基础上,县综合执法局专门成立了70人的防暴特勤大队,购置了防暴头盔、防刺背心、防割手套、防暴盾牌等防护装备,有效保障了综合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积极整合撤并乡镇站所办公场所,将撤销的巩昌、文峰、首阳、福星、通安驿5个国土资源中心所办公场所,由县国资局进行登记划转,全部安排用于相关乡镇综合执法所的业务用房,有效解决了部分乡镇没有综合执法场所的难题,切实改善了基层综合执法办公条件。持续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县综合执法部门和各乡镇积极督促工作人员通过网络、报纸等有效途径学业务、练内功,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县综合执法、法制办等部门通过分期分批举办培训班的方式,对全县综合执法人员开展培训,积极邀请专家讲授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努力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执法行为有情有据、有理有节。
四、健全制度优机制,综合执法有力保障。坚持把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执法体制作为推进综合执法试点的重要内容,按照“权责清晰、权责对等”的总体要求,认真梳理综合执法权力事项,结合“三张清单一张网”建设,以乡镇和部门“权责清单”为依据,对综合执法行政处罚(强制)权力事项及时进行了梳理,共梳理划转到县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强制)事项453项(其中原有行政处罚强制权事项30项、新增行政处罚强制权事项423项),乡镇综合执法所行政处罚(强制)权事项1201项(其中以综合执法局名义执法事项453项,以行业主管部门名义执法事项748项),为综合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执法依据。全面理顺执法体制,按照“体制以条为主、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乡镇综合执法所作为县综合执法局的派出机构,管理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以乡镇管理为主,执法业务由县综合执法局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乡镇政府具体负责,全面靠实了乡镇政府的执法主体责任,构建形成了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综合执法体系。健全完善综合执法工作制度,先后研究制定了《陇西县综合执法配合协作实施办法》《陇西县乡镇综合执法办法》《陇西县行政执法与司法实务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办法,建立起了综合执法的协助配合、举报投诉处置、信息共享、执法保障等制度机制,为综合执法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特别是结合城市管理实际,探索推行“1+N”公务协作机制和“三室一庭”司法保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配合,为城市治理行政执法提供了重要保障。
五、专项整治提效能,执法效应初步显现。综合执法机构组建、人员划转到位后,充分发挥县综合执法局牵头抓总作用,先后投入专项整治经费4000多万元,组织开展了城乡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市场秩序、农牧农资以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采砂等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综合执法成效初步显现。市容市貌整治上以背街小巷、交通次干道沿线、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为重点,集中整治店外经营、乱堆乱倒、损坏公共设施等违规行为,及时督促产权单位清理、维修和更新护栏、灯箱等设施,日均出动执法车辆50多台次、执法人员200多人次,有力维护了城市良好形象。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采砂“三违”专项整治上,专门成立了“三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发挥综合执法所及村社干部监管职能,强化动态巡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累计查处违法用地256宗,依法强制拆除违章建筑86处,关闭违法开采砂场72家。农业、林业、畜牧方面的专项整治上,重点查处生产和经营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毁坏林地、擅自占用林地、非法采伐林木,以及私屠滥宰、注水肉等各类违法行为,累计查处农业类违法行为63起、林业类20起、畜牧类44起,移送公安部门查处3起,有效遏制了涉农类违法案件发生。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转变治理重心,将整治重点向占道和店外经营、噪音油烟污染、车辆乱停乱放,以及城市“牛皮癣”、运料车辆沿路抛洒和带泥上路、流浪狗收容处置、违法建设等城市治理“老大难”问题上转移,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以高水平的综合执法推动形成了“城市治理,政府、社会、市民同行同向行动”的共治共管良好格局。(供稿:万建兵)